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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告知书

安全告知书

各类建筑附着物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

为切实防止高空坠物安全事故发生,请自行排查你处各类建筑附着物是否存在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设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前自行完成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

一、户外广告、招牌设施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建函城管【2019】391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提升行动接续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广组【2019】4号的要求及昆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屋顶广告(镂空字)专项清零整治提升行动接续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点检查如下事项:

1.户外广告包括墙体镂空字、招牌设施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应及时拆除。设施的架构存在松动、锈蚀、断裂和变形等应及时加固、修复。对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组织拆除。

2.户外广告包括墙体镂空字、招牌设施电路设备存在亮化设施、照明灯具、供电线路、控制设备及其防雷、防漏电接地等装置损坏和异常的应立即修复。

3. 户外招牌、镂空字等表层材料存在脱开的应修复或拆除。发现采用易碎、易腐蚀、自重重的材料等禁用材质作为表层材料的各类户外招牌应拆除。

二、空调外挂机及遮罩

重点检查如下事项:

1.空调外挂机支架及遮罩存在倾斜晃动、螺丝松动的应及时加固、修复或拆除。空调外挂机架应采用防腐蚀材料并作防锈处理,保证牢固安全。对于锈蚀、破损或已丧失功能的空调室外机应及时修复或拆除。对于安装时间在5年以上的应主动检修或更换支架。

2.支架应符合《空调器室外机安装用支架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

3.空调外挂机应安装在设备平台或统一确定位置。对已废弃的空调外机架实施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遮罩应进行修复或拆除。

三、玻璃幕墙及在建工地广告牌、镂空字、标牌等

重点检查如下事项:

1.对幕墙框架结构构件、玻璃及各类板材变形、松动的,门窗金属构件锈蚀、断裂、变形、松动和损坏脱落的,结构胶、密封胶脱胶、开裂的,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进行修复或拆除。定期检查幕墙质量保修及检修维护情况,在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部位设置防护和明显警示标志。

2. 拆除在建工地塔式起重机(含标准节、起重臂、平衡臂等部位)、施工围墙墙体上方或紧靠围墙、脚手架外侧、主体结构顶部以及其他有高空坠物风险的部位上架设的广告牌或其他标牌。

3.对幕墙及在建工地安全围档、密目式安全网等悬挂和附着的标牌、镂空字等的锈蚀、断裂、变形、松动、胶脱、开裂、损坏、供电线路、控制设备及其防雷、防漏电接地等装置损坏和异常的应立即拆除或修复。

四、建筑外立面的窗户玻璃、防雨篷、花架及晾晒装置等装饰物、外挂物及其他存在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的

重点检查如下事项:

  1. 装饰物、外挂物存在破损、连接不牢固、坠落等安全风险隐患应修复、加固或拆除。

  2. 对已废弃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外立面装饰物、外挂物、镂空字应及时拆除。

                                                 昆山开发区高空坠物和拆违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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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