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前儿童看护点)开学准备工作检查验收和审批的通知
昆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昆防控学校防控〔2020〕 号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前儿童看护点)开学准备工作检查验收和审批的通知
各区镇,市学校防控组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学前儿童看护点: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错峰开学指导方案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49号)和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2020年春季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分批次错时错峰开学的安排》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前儿童看护点)开学准备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和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安排
根据《关于2020年春季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分批次错时错峰开学的安排》,我市有高三年级、初三年级的中学和有课改实验班的中职学校,已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成立11个督查验收组于3月27日完成督查验收。本次检查验收工作按属地负责原则,对我市尚未开学的中小学、幼儿园(学前儿童看护点)开学准备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和审批。
第一阶段:
检查学校:部分无毕业班的中学和小学
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日
第二阶段:
检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前儿童看护点
时间: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9日
具体检查学校名单见《昆山市学校开学检查验收安排表》(附件1)。
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活动的时间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部开学后,可向管理部门提出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申请,达到防控要求的经管理部门验收批复后可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中小学返校开学必须达到教育部和省政府规定的开学条件与要求,各区镇要组织辖区内的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交警)、交通等相关部门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学前儿童看护点)开学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准备工作等逐校进行现场验收把关,并填写《昆山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前儿童看护点)开学准备工作验收表》(见附件2),确保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开学,坚决做到不具备条件的不开学、不通过验收的不开学。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督查验收组开展检查验收。
三、检查验收要求
1.各区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验收工作,压实责任,精心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万无一失。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学校要及时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
2.请各区镇完成本辖区内学校检查验收后,收集汇总每所学校的验收表格,并填写好《昆山市学校开学准备工作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上述两份纸质材料报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联系人:邱峰,联系电话:57514882。第一阶段学校验收审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4月3日中午12∶00;第二阶段学校验收审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中午12∶00。
附件1:昆山市学校开学检查验收安排表
附件2.昆山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前儿童看护点)开学准备工作验收表
附件3:昆山市学校开学准备工作验收汇总表
昆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2020年3月30日